魯才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
魯才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
- 分類:學生資助
- 作者:
- 來源:
- 發(fā)布時間:2019-09-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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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學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定范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范圍為:我校在籍學生中,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重點認定對象:8類人員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
魯才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
【概要描述】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學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定范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范圍為:我校在籍學生中,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重點認定對象:8類人員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
- 分類:學生資助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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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時間:2019-09-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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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學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定范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范圍為:我校在籍學生中,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重點認定對象:8類人員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城鄉(xiāng)特困供養(yǎng)學生
孤兒
重點困境學生
烈士子女
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
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fā)意外、家庭成員重大疾病)造成經濟困難的家庭學生
貧困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yōu)學生優(yōu)先。
二、認定標準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比例為在校在籍學生10%。認定標準設置特殊困難、困難、一般困難3個檔次(注意:此認定等級不代表最后的助學金評定等級,僅代表具有獲得助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的資格。)
(一)一般困難檔次
是指家庭主要成員有一定勞動能力,有少量經濟來源。但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仍然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二)困難檔次
是指家居農村貧困地區(qū),家庭主要成員年老體弱等原因導致經濟負擔過重勞動力低下,經濟來源少;家居城鎮(zhèn),父母雙方(或一方)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屬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經濟非常困難。
(三)特殊困難檔次
是指建檔立卡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病、無勞動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fā)事件等特殊情況,完全無正常學習、生活來源的學生。
(四)特殊情況認定標準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般困難學生。
(1)學生基本生活費用低于高青縣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我校學生日常平均消費水平;
(2)父母務農,有兩名子女同時在接受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負擔較重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一般困難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困難學生。
(1)父母務農或父母一方暫時失業(yè),家庭成員中有殘疾或疾病且醫(y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
(2)因遭受自然災害或突發(fā)事故家庭財產損失較重的;
(3)無穩(wěn)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特別困難學生。
(1)直系親屬中有長期患重病,無醫(yī)療保險,且醫(yī)療費用數(shù)額巨大,造成嚴重家庭經濟負擔的;
(2)烈士、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民政部門指定的救助對象;
(3)農村五保戶或持有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低保證書或市、縣總工會發(fā)放的特困證明的城鎮(zhèn)家庭子女;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五)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在校全日制學生;
2、品行端正,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誠實守信,團結友善;
3、學習勤奮努力,能正常完成學業(yè);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認定標準中相應條款。
(六)學生或學校能夠證明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擁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2、購買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的;
3、有抽煙、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yè)性網吧的;
5、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者。
三、認定程序
認定對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成立資助領導小組。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學校資助人員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二)信息公開。學校通過召開學生班會、在校內宣傳欄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信息,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摸底調查。進行網上 “問卷調查”,做統(tǒng)計工作(摸底調查的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30%)。根據(jù)摸底調查情況,學校資助領導小組撰寫本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標準的分析報告,標準要按戶籍分農村、城市兩種情況。
(四)填寫承諾書。各班進行誠信教育,要求學生或家長如實填寫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并簽訂承諾書。同時,將誠信教育相關材料比如學校會議記錄、班會記錄及相關圖片,存檔備查。
(五)資助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上交《淄博市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淄博市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申請表》能證明或能輔助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其它證明復印件,作為學校評審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jù)。
(六)班級評議。班級評議人數(shù)不低于班級總人數(shù)的10%,由班主任擔任組長,學生代表或任課老師擔任成員。由班級評議小組根據(jù)個人申請、《淄博市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申請人平時生活消費情況進行綜合民主評議,分為特別困難、比較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等級,并將初評結果填入《淄博市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申請表》,評議小組組長簽字確認。初評結果在班級公示無異議后,將民主評議結果上報年級認定小組。
(七)入戶調查。由班主任根據(jù)班級評議結果進行家訪并對《淄博市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淄博市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申請表》上的內容進行核實,填寫《淄博市家庭經濟困難家訪記錄表》,同時對家訪學生家庭環(huán)境進行拍照作為資料。
(八)年級小組認定。成立以年級主任為組長,教師代表擔任成員的年級認定小組。由年級認定小組根據(jù)各班級上報的民主評議結果,確定本年級本學年符合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和困難等級,報學校認定工作小組。
(九)年級公示。年級以適當?shù)姆绞皆趯W校宣傳欄醒目處進行助前公示。公示時只公示認定金額與姓名、班級,不允許公示學生及家庭的任何信息。公示材料要求存檔,公示名單中要有公示標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公示日期,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投訴電話。
(十)學校認定評審。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匯總、審核認定小組提交的初步認定結果,統(tǒng)籌各認定小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檔次予以適當調整,資助對象確定后,學校應在《申請表》上簽署明確的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然后將資助對象名單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對在操作過程中違規(guī)的責任人,根據(jù)有關政策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對不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一經發(fā)現(xiàn)則取消其被資助資格,對弄虛作假的資助對象取消其資助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
(十一)匯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后,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對象匯總,報送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監(jiān)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貧困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序、資助對象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大教師、學生的監(jiān)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貧困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jiān)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學生。
高青縣魯才高級中學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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